依据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浙江省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层次和力度,浙江省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决定实施开放课题(一般项目),接受国内外学者申请,鼓励与本实验室跨学科、跨领域联合申报,每个课题拟资助2-10万元,研究期限1-2年。开放课题管理和经费使用参照《浙江省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对外开放课题及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一、资助方向
(一) 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的发现
针对神经精神疾病发生发展的重要分子靶标或调控网络,以天然产物或合成化合物为主要研究对象,开展先导化合物发现和构效关系研究;天然活性产物全合成和结构修饰研究;发现具有新颖结构的生物活性物质,为创新药物研究提供物质基础。
(二) 神经精神疾病的发病和干预机制研究
以新的视角探索阿尔茨海默症、抑郁症等神经精神疾病的发病和干预机制;探寻阿尔茨海默症等神经精神疾病病理进程中可用于早期诊断的生物标志物。
(三) 动物疾病模型的构建与相关基础研究
针对阿尔茨海默症、抑郁症等神经精神疾病复杂的发病机制,开展实验动物疾病模型相关基础研究;开展可用于先导化合物发现和成药性评价的实验动物疾病模型构建,为神经精神疾病新药研发提供技术支撑。
(四) 改良型制剂新药研发
针对儿童多动症、儿童抽动症、儿童孤独症、青少年精神分裂症等儿童神经精神性疾病的特点,开展改善用药顺应性、降低药物副作用等的改良型制剂新药研究。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有固定的工作单位,较好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岁;与本实验室跨学科、跨领域合作的申请优先批准,已承担在研开放课题、未按期(延期一年以上)或未按原计划完成项目的研究组当年度不能提交新申请。
三、项目经费使用
本基金的研究经费,用于在科研中必要的材料、化学试剂、生物试剂等费用开支。经费不外拨,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报销管理规定报销。
四、申请受理
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院网下载《浙江省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三份,正反打印,至少1份为原件,不要胶装),顺丰快递至办公室(杭州天目山路182号新大楼B1305,310013),同时提交申请书word版1份(发至ywyjs@zjams.com.cn),以快递收到为准,逾期不候。
联系人:黄文海 王玲燕
联系电话:0571-8821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