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1日下午,我院召开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会议由院党委书记、院长吕杭军主持,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管院领导及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全体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科技处同志传达了教育部发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包括总体招生形势、全国范围内前期招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要求,并详细解读了我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4项招生复试相关制度要求。
沈堂彪副院长要求全体硕士生导师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章制度,全力迎接招生工作,各部门做好配合工作;所有涉及招生工作的人员要自觉接受纪律监督。柳利红纪委书记对接下来的招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招生工作要牢记对学生负责,切实维护学生权益;招生硕导要坚持公平公正,做好保密工作;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问责制度。
最后,吕杭军院长总结了此次会议,强调招生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体招生硕导要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和我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充分认识研招工作的责任和压力,切实领会会议精神;职能部门和各学位点要不断规范工作流程,以严谨的态度开展各项工作;要加强监管,切实做好接下来的招生录取工作。(院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