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中心)、各基金申请人: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进展报告和结题工作,进一步提高国家基金申请和管理质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指导思想:提前准备,广泛动员,突出重点,精细环节。
2、工作重点:(1)积极组织动员,有序开展院、所两级预评审工作。(2)充分发挥高级职称人员和青年骨干作用;发挥高级职称人员带头作用,力争在大项目上实现新增长;调动青年骨干申报积极性,确保青年项目立项稳中有升。(3)倡导跨学科、跨单位与国际合作。
3、进度安排:
(1)第一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2月11日):科技处组织申报;申请人形成初稿;各部门组织所级预评审
科技处已于10月初召开国家基金申报启动会;12月中下旬发布申报通知,并介绍政策变化及申报注意事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应于2019年1月底前形成申请书初稿;各研究所(中心)于2019年2月初完成所级预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完善申请书。
(2)第二阶段(2019年2月12日-2月19日):各研究所(中心)上报申请书;科技处组织院级预评审
各研究所(中心)在申请书形式审查、学术委员会把关基础上将本部门申请书初稿(院级预评审稿)于2019年2月12日前报科技处;科技处组织专家开展院级预评审会,对申请书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
(3)第三阶段(2019年2月20日-3月12日):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终稿,上报国家基金委
申请人完善申请书,并在院科研管理系统(http://oa2.zjams.cn)中完成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各研究所(中心)于3月12日前将正式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签字、合作单位盖章)递交至科技处;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务必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完全一致。3月15日前,科技处组织最后的形式审查,盖章后统一上报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4、申报要求:(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发挥所级学术委员会作用,结合部门发展重点针对性地做好申报工作。(2)《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发布后,请各申请人认真研读,找准方向,明确要求,标书撰写力求精益求精。往年申请未获批准的,请务必逐条研究评审专家意见,并针对性地加以完善提升。
二、项目结题
1、结题方式:在线提交结题/成果报告和附件材料,并递交经单位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结题/成果报告”。
2、结题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2)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3)项目负责人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3、各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2月22日前将“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一份(签字、单位盖章)递交至科技处。
三、项目进展报告和应退结余资金情况
1、各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月10日前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填报要求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的填写。
2、各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3月29日前按《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91号)的要求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5年度结题项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的填写,并提交相关纸质版材料交给科技处。
四、联系人
科技处:李峰、王美蓉;联系电话:88215526、88215524。
院科技处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