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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关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检验检测公开询价
     
(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采编  发布时间:2018-05-29 )

 

根据有关规定,我院对院区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检验检测单位实行公开询价。

一、服务期限

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服务范围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科技医疗综合楼消防设施维保,2018、2019年底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相关检测,并出具消防机构承认的检测报告。

科技医疗综合楼:办公及实验区域消防系统(含报警联动一体机、电气火灾监控主机、消火栓、消防喷淋、消防广播、楼层显示器、地下室防火卷帘、烟感、温感、消防、消防水箱等),一套网络中心自动灭火系统、一套配电间自动灭火系统、室外消防系统。

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人员勘察现场,具体数量以实际现场为准。勘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三、维保检测项目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消火栓灭火系统

4.消防供水系统

5.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

6.防排烟控制系统

7.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8.消防远程水压系统

9.其它消防安全设施(灭火器除外)

四、维保要求

维保公司须有相关资质,所有维保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每月一次,规范填写相关材料后上交我院。单项检查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报警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增压设施压力工况,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出水及压力,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放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6)防烟和排烟设施:机械加压送风机以及系统功能,送风机控制柜;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排烟窗启、闭。

(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

(8)消防电话、声光报警器和应急广播:通话、广播质量,声光报警器工作状态,应急情况下强制切换功能。

(9)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启闭功能。

(10)消防电梯:首层按钮控制和联动,电梯回首层,电梯轿厢内消防电话,电梯井排水设备。

(11)消防远程水压系统:模块功能,通信。

  2.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每半年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规范填写相关材料后上交我院。联动检查内容:

(1)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

(2)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试验。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进行校验。

(4)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

(5)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梯迫降功能;通过报警联,检查消防广播和声光报警器切换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正压送风或者机械排烟系统功能,并测试风速、风压值。

 3.清洁感烟探测器外表灰尘等,以保证其灵敏度。

 4.维保期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对讲系统等出现故障,由维保单位进行维修(质保期内的设备除外),维修只收取主要材料费,不收取其他任何材料费和人工费。

 5.对检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故障及时组织维修更换,排除故障。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我院,同时采取应急措施。

五、故障突击抢修

当接到我院的故障通知书或电话通知时,维保单位应在4小时内立即派员对该故障进行排除。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24小时内修复。当需超过2天尚无法修复时,需书面通知我院,并可要求我院增加日常管理人员配合维保单位工作人员一同作好维修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同时维保单位应增加技术力量,一周内尽快修复故障。

六、服务质量要求

1.维保单位负责对我院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保证其设施正常工作,并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承担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事故中因消防设施异常所造成问题的责任。

2.维保单位应合理安排维保工作时间,不影响我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3.消防设备零部件更换、维修价格单价在200元及以下(探测器除外)的由维保单位承担,单件价格超过200元的费用经我院确认后由我院承担。

4.新更换、维修模块、主板、零部件等,须分别提供一年以上和三个月以上的质保期。

5.下列项目将不包括在维保范围内,所需费用将由我院书面认可后另行支付:

(1)由于安装环境不符合设备安装要求(如墙壁漏水等)或人为因素(设施被大量偷窃)和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设备不能正常操作或损坏;

(2)整套设备的完全更换和大修、某些设备超过使用年限,经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工作,需要更换的器材费用。

6.维保单位须固定1?2名熟悉我院消防系统并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或参加浙江消防专业技术综合考试合格、有较高实际技术水平和较强责任心的维保人员负责我院消防设施的维保工作;不得随意更换维保人员。

7.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老的资料;消防资料归甲方所有,不得扩散;所有资料在维保期满应全部移交。

8.维保单位应建立完整的维修和检测记录,每月及时上报我院维修检测记录及相关检测报告。

9.维保单位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我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培训、宣传及其它消防相关工作。

10.运用信息化技术,在维保中实现信息化管理,所有维修保养资料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按要求录入相关应用系统。

七、检测要求

按照消防部门要求时限和设施范围,邀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出具2018、2019年2年度检测报告。

八、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年检后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同类服务的成功案例表(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为准);

4.维护保养服务总体方案;

5.服务团队成员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

6.维保服务承诺;

7.投标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所有文件装订成册,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报价时上交2份。

九、报价

投标人须提交《报价函》(附件1),同时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2、3)密封好,在规定日期前交省医科院保管,开标时统一拆开。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价格将不予调整。本次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此次询价预算不超过10万元。

十、确定维保检测单位的原则和办法

1.原则。参与评标人员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综合考虑资质及报价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十一、费用支付方式

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具体如下:

1.合同生效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2.合同生效7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3.合同生效1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4.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若支付时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假期结束支付。

十二、具体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8年6月4日止,相关公司可按上述要求提出报价。2018年6月5日9:00,在我院科技大楼1909会议室集中开标,确定维保检测单位。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后续工作按合同及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王昕白

联系电话:88215522

 

附件:1.报价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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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一 报价函.docx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docx
附件三 投标报价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