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公开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计划于2018年5月28日-29日分组进行招聘面试阶段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时间及分组
参加人员为博士及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所有参加面试人员按照分组先进行部门专业面试,每个招聘岗位最多按拟聘人数1:2的比例推荐拟聘人员进入院级面试,最后由两级面试小组共同确定聘用人员。面试岗位、分组情况、参加对象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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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拟聘
人数 |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
部门面试时间 |
部门面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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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18-004
科研实验骨干 |
1 |
何正义(博士)、梅柳(博士)、张琼(博士)、孙岑岑(博士)、袁玫(博士)、万玮(博士)、李小琼(博士) |
5月28日
14:00-17:30 |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19楼1910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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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18-001
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人员 |
1 |
宋翼升、陈海宁 |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19楼1909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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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18-006
保健食品注册检验 |
1 |
田俊楠、张国梅、郭慧、孙昕、李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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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18-009
生物统计分析师 |
1 |
何致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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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18-011
新药研发 |
1 |
曾申昕、王娟、沈方烈、柯晓霞、蒋志鹏 |
二、面试报到地点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新大楼B座19楼1911会议室报到,否则视作放弃。
三、资格确认
参加面试人员请于5月28日中午12点前与省医科院人事处短信或电话联系进行资格确认,经确认后方能参加面试。
四、有关事项
1.面试人员应携带有关证件和材料。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获得的科研成果、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的证明等材料1份、简历10份。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4.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免于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部门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82号
联系电话:0571?88215518 人事处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人事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