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7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计划于2017年12月28日分组进行招聘院级面试阶段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时间及分组
参加人员为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所有面试人员按照分组先进行专业面试,每个招聘岗位推荐2名拟聘人员进入院级面试,最后由两级面试小组共同确定聘用人员。面试岗位、分组情况、参加对象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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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拟聘
人数 |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
面试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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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17-10
B超诊断 |
1 |
程小梅 |
12月28日上午10点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科技大楼B座19楼1909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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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17-12
耳鼻喉科医师 |
1 |
李晓雯 |
二、面试报到地点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报到,否则视作放弃。
三、资格确认
参加面试人员请于12月28日上午10点前与省医科院人事处短信或电话联系进行资格确认,经确认后方能参加面试。
四、有关事项
1.面试人员应携带有关证件和材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获得的科研成果、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的证明等材料1份、简历10份。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4.笔试、部门面试和院级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照笔试成绩的50%、部门面试成绩的25%和院级面试成绩的25%计入总成绩。免于笔试的人员,部门面试成绩的50%和院级面试成绩的50%合计为其总成绩。部门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82号
联系电话:0571?88215518 人事处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人事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