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2017年下半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面试通知
     
(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采编  发布时间:2017-11-23 )

 

    根据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7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计划于2017年11月23日分组进行招聘院级面试阶段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时间及分组

    参加人员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通过笔试和专业技术水平测试的人员。所有面试人员按照分组先进行专业面试,每个招聘岗位推荐2名拟聘人员进入院级面试,最后由两级面试小组共同确定聘用人员。面试岗位、分组情况、参加对象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招聘岗位

拟聘

人数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及地点

D02-17-08实验动物基因编辑研究

1

张鑫灵(博士)、章旭日(博士)

11月23日上午10点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科技大楼B座19楼1910会议室

D02-17-09放射诊断

1

赵红梅

11月23日上午10点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科技大楼B座19楼1909会议室

D02-17-11主检医师

1

顾伊丽、李晓雯

    二、面试报到地点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报到,否则视作放弃。

    三、资格确认

    参加面试人员请于11月23日上午10点前与省医科院人事处短信或电话联系进行资格确认,经确认后方能参加面试。

    四、有关事项

    1.面试人员应携带有关证件和材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学校盖章的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获得的科研成果、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的证明等材料1份、简历10份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4.笔试、部门面试和院级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照笔试成绩的50%、部门面试成绩的25%和院级面试成绩的25%计入总成绩。免于笔试的人员,部门面试成绩的50%和院级面试成绩的50%合计为其总成绩。部门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82号

    联系电话:0571?88215518 人事处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2017年11月23日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