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含实验技术)医药类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17年10月13日评审通过杜海娟等10人具备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李剑波等4人具备实验师任职资格,现进行公示,时间从10月13日至10月19日。
一、助理研究员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杜海娟、王禹、杨正标、方杰、谢珲
浙江省人民医院:倪万茂
浙江医院:李贺、邢文敏
浙江硕华生命科学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谢小良
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张琪峰
二、实验师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李剑波、徐水祥、张城达、陈敏华
如有异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请于公示截止前将意见反馈至我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88215512
电子邮箱:zjamsjcs@zjams.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号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监察室(收)(邮政编码:310013)。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