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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圆满完成农村工作指导员派驻任务
     
( 来源:浙江省医科院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06-29 )

 -- 认真履行“六大员”职责 真情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一人驻村,全院参与。2004年3月至2007年5月,我院分三批选派了尹淑君、柯友铨、王洁宏等三名党员干部赴丽水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浮坵村担任指导员。在院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圆满完成了派驻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当地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我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农村指导员先进单位,柯友铨、王洁宏、尹淑君分别被丽水市委、市政府和景宁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

一是深入群众,开展村情民意调研。每年院领导带队赴派驻村指导工作,驻村指导员深入群众,走村串户,宣讲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摸清村情民意。据统计,走访农户数达1000户,撰写调研文章5篇,宣传政策法规100余次。

二是带领群众,帮助所驻村理清发展思路。协助村干部积极探索 “科技兴村、种养富村、三产活村”的发展规划,邀请有关专家开展养猪、大棚蔬菜栽培培训,发挥我院人才、技术优势,传授中药材“铁皮石斛” 人工种植技术。主动解决村办公条件简陋等实际问题,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完成了村办公楼加层建设。

三是服务群众,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本院每年组织医疗队为村民免费健康体检,发放各类药品约1.5万元,建立起村民健康档案;连续三年为580名村民解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约3.5万元;为改善村容村貌,多方筹资20余万元,浇筑了500米村道水泥路面,完成了自来水工程和叶府前坑环境清理等工程。组织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活动,职工捐助2万余元支助10名家庭困难学生,向困难村民发放各类慰问金近1万元等。

四是引导群众,维护农村平安稳定。驻村指导员争当群众信访调解员,政策法规宣传员、民主制度规范员、组织建设督导员。三年工作中,协助村委调解村民纠纷,调解率为100%,为建设“平安景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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