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含实验技术)医药类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16年9月14日评审通过杨新燕等9人具备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现进行公示,时间从9月14日至9月23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院监察室联系电话:88215512,电子邮箱:zjamsjcs@zjams.com.cn,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号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监察室(收)。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杨新燕、高文彦、黎关龙、郑秋岚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张 博、赵妍妍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周妙妮、洪为松
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朱 斐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人事处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