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来源:办公室 作者:院办 发布时间:2016-04-25 ) |
按照《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GB15976-2015)》标准和《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评估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15]1077号)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水利、农业和林业等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复核组,于3月2日至4日对浙江省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进行复核。省卫生计生委徐润龙副主任、疾控处、省水利厅农水局、省农业厅动物疫病中心、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站、省血防中心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分别陪同考核并参加省级汇报会。 国家复核组听取了我省血防工作情况汇报,观看了“巩固血防成果,建设健康浙江”汇报短片和血防宣传海报、健康教育材料,查阅了省级血防监测巩固工作资料等。随后,分赴嘉善县和常山县开展现场复核,听取了两县县政府有关血防工作汇报,查阅了两县血防监测资料,现场考察了嘉善县血防档案馆和干窑镇水利项目、常山县虹桥溪血防环改工程和白石镇草坪村联防区土埋灭螺现场,对县疾控中心检测能力水平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血防基础知识进行了评估。 复核组认为,浙江省自1995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以来,监测体系健全、有效和敏感,防治和监测资料规范齐全、数据准确可信,迄今已连续22年未发现本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病畜和感染性钉螺,对照血吸虫病消除标准,浙江省继续维持了血吸虫病消除状态。 复核组同时指出,浙江省血吸虫病传播风险依然存在,一是全省尚有较大面积残存钉螺,环境比较复杂,防控难度大;二是全省流动人口众多,与多个流行省份毗邻,输入性病例时有发生。因此监测工作稍有放松,易导致血吸虫病重新传播流行。对今后工作复核组建议,一是要加强综合治理,进一步压缩残存钉螺面积;二是要加强流动人口监测,进一步提高血吸虫病查病敏感性;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巩固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 本次复核是国家对我省1996年至2015年血防工作及成果的检验考核,省血防中心积极配合省卫生计生委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包括起草汇报材料,整理20年血防监测资料,制作血防宣传易拉宝,协助拍摄血防汇报片,指导嘉善和常山两个被查县做好准备工作等。2月29日至3月1日,我中心还接受了中国疾控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组织的检测能力盲样考核,内容包括钉螺死活鉴别、感染性钉螺鉴定、血吸虫毛蚴孵化、血吸虫抗体检测等,结果正确率均达100%,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的好评。 (张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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