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采编 发布时间:2015-10-12 ) |
经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2015年10月12日评审通过,张欢欢等12人具备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宋翼升等4人具备实验师任职资格,现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从10月12日至10月20日。公示期间,职工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院纪监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院监察室电话:88215629。 一、助理研究员 张欢欢、潘 伟、郑 斌、马 月、姚春冀、黄敏聪、朱 赟、张雅雯、方梦蝶 汪静宇(嘉兴市第一医院) 王 震(杭州市卫生信息中心) 杨 懿(浙江医院) 二、实验师 宋翼升、毛栋森、段艳华 泮晓丹(浙江省肿瘤医院)
院人事处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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