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陈㛃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黄菊英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睿同志任寄生虫病研究所所长助理;
陈钧强同志任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所长助理;
余陈欢同志任实验动物中心主任助理。
以上助理为正科级,聘期三年。
免去柯友铨同志后勤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