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就我院主持完成的拟申报2015年省科技进步奖的“浙江省职业卫生核心能力建设与应用”成果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七天,即5月8日起至5月14日止。
若个人或单位对公示的拟申报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对异议者的身份,我院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为方便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凡逾期或以匿名形式提出异议的,恕不受理。
联系人:尹淑君 联系电话:88215599
通讯地址: 杭州市天目山路182号 邮 编:310013
特此公示。
附件: “浙江省职业卫生核心能力建设与应用”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2015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