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来源:办公室 作者:院办采编 发布时间:2014-10-06 ) |
日前,在第七届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标准会审会议上,由我院闻礼永研究员牵头负责制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和江西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弓形虫病的诊断》通过了审定,将递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实施。 弓形虫病是重要的机会性致病寄生虫病,呈世界性分布,是孕产妇流产、新生儿先天畸形的重要原因之一。全国人畜弓形虫病调查研究协作组采用IHA方法调查19省(市、自治区)141县81 968名居民,结果血清抗体平均阳性率为5.16%。全国人体重要寄生虫病现状调查采用ELISA方法在15个省(市、自治区)检测47 444人,结果血清抗体平均阳性率为7.88%,且弓形虫抗体阳性率随年龄增加呈上升趋势。 弓形虫感染多属隐性感染,在人体免疫功能低下时,可致重症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孕妇在妊娠期感染可导致胎儿发病或死亡,存活胎儿也常见先天性畸形、眼病、智力发育不全以及各种急、慢性疾病,成为人类先天性感染中最为严重的疾病之一。在AIDS患者中约有5%~10%的患者合并弓形虫感染,往往造成死亡。弓形虫病患者临床表现十分复杂,涉及眼、脑、神经、内、外、儿、妇产等临床诸科,极易导致漏诊或误诊,但国内外目前尚无弓形虫病诊断技术规范。 经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等过程,原卫生部于2013年2月批准《弓形虫病的诊断》标准立项,我院闻礼永研究员领衔。标准编制专家工作组历时1年半,经仔细查阅国内外有关专业文献资料,深入调研该病的流行病学和防治现状,遵循《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的体例和写作方式进行编制,专题召开研讨会和发函至全国各有关单位,多次书面和会议征求临床、防治、科研、教学和管理领域的全国知名专家学者意见,对标准内容进行反复论证,数易其稿,终获成稿。 《弓形虫病的诊断》标准获参会委员全票通过,认为本标准符合科学性、实用性、完整性、准确性、创造性等标准制定要求,适用于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弓形虫病的诊断,对于规范诊断行为,减少漏诊误诊,有效控制弓形虫病流行具有重要意义。 (寄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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