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医科党〔2013〕2号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
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省委《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浙委〔2012〕133号)、“六个严禁”和省卫生厅党组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现将我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委员会
2013年1月28日
抄送:省卫生厅党组,厅直属机关党委
中共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委员会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
(2013年1月28日)
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中办〔2012〕11号)、省委《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办法》(浙委〔2012〕133号)、“六个严禁”和省卫生厅党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深入调查研究。经常开展调研,深入到干部职工中去,了解情况,倾听意见,掌握实情,提出措施,推动工作。
二、提高会议实效。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合并召开。会前有准备,会议有主题,会后有落实。切实改进会风,开短会、说短话、讲实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会议、活动报道应根据其价值及效果而定。提高文件质量,文字要精炼,数量要压缩。
四、规范领导外出。能不参加的横向会议、评审、讲座、交流等活动尽量不参加。领导干部离杭外出参加活动,严格遵守报告制度,并向院办公室备案。
五、厉行勤俭节约。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勤俭办事创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参加会议或活动能拼车的尽量拼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六、提高执行能力。贯彻落实上级和本院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决策,反对遇事推诿、办事拖拉,做到令行禁止,提高执行力度。主动服务科研,简化签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七、维护职工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完善院领导接待日等制度,畅通职工表达诉求的途径,主动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八、保持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落实“四自”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移风易俗,严禁参与赌博。
此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纳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的监督,监督电话:88215507,电子邮箱:meilixihu@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