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我院科研和工作岗位需要,经部门推荐,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决定聘任下列同志担任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一、根据浙科发人〔2009〕300号文件,经评审通过,郭潮潭同志具有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期从2009年12月至2012年11月。
二、根据浙人社函〔2009〕392号文件通知,经资格确认,楼建林同志具有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期从2009年12月至2012年11月。
三、根据浙卫发〔2009〕300号文件,经评审通过,张淑芝同志具有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期从2009年12月至2012年11月。
四、根据浙文职改〔2009〕58号文件,经评审通过,杜娟同志具有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期从2009年12月至2012年11月。
五、根据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经考核合格,同意高磊、武为、张嬿、胡天天、徐凯、李巍、钟宇森七位同志认定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聘期从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
二0一0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