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医疗机构冠名管理办法》(杭卫发[2001]242号)对医疗机构冠名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浙江省医学科学院门诊部”的名称变更为“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医疗门诊部”。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