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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
来源:浙江省医科院   发布时间: 2012-11-21
 

序号

险种

险 种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1

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

视同缴纳

机关事业单位(非统筹)

20%

7%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

14%

8%

2

基本医疗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统筹)

8%

2%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

8%

2%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

不缴纳

3元/月
(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参保人员免缴)

3

失业保险

2%

1%
(农民合同制职工

个人不缴费)

4

工伤保险

0.2%

个人不缴费

5

生育保险

0.6%

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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