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来源:浙江省医科院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7-31 ) |
受卫生部委托, 由我院寄生虫病研究所闻礼永研究员负责、浙江大学医学院专家参与,历经多年共同制订完成的《并殖吸虫病的诊断》(WS380-2012)行业标准,于6月4日,由卫生部颁布实施。
并殖吸虫病俗称肺吸虫病,是一种重要的由动物传播的食源性人兽共患疾病。自1850年Diesing在巴西水獭肺内发现并殖吸虫以来,人类对其研究已有150多年历史。该病流行范围广、虫种种类多,对寄生人体的致病力和适应性各有差异,虫体可侵犯人体多个器官组织,临床表现复杂,危害程度严重,易被误诊或漏诊。当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饮食方式发生改变,疫区溪蟹涌入城市,造成该病逐步从农村向城市扩散,城市人群感染机会增多,甚至出现局部暴发流行,迫切需要制订有关诊断标准予以技术规范。
标准编制期间,成立了标准编制专家组。通过收集查阅国内外资料,发现并殖吸虫病的诊断既没有国际标准,也无国际同类标准可以参考。我国对于该病的诊断多凭临床经验,没有标准化诊断原则和规范。在我国病例数逐年增多的情况下,如何综合流行病学、临床学、免疫学、病原学等多种技术手段,形成统一的诊断标准,似乎更为迫切,更有指导意义。专家组认真学习了标准制订的相关文件,调研了并殖吸虫病的有关文献资料,对并殖吸虫病的诊断进行分析、归纳与总结,反复论证内容,仔细斟酌文字,形成标准初稿。通过函审广泛征求全国有关临床医院、疾控机构、医学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意见,并在“华东地区肺吸虫病第五次学术研讨会”上征求专家意见。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专家组逐句逐字进行认真的研究、讨论和修改,六易其稿,终获成稿,通过了卫生部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审定,由卫生部颁布在全国实施。
《并殖吸虫病的诊断》由六章组成,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释义了有关术语和定义,说明了该病的诊断依据,规定了诊断原则,规范了诊断标准(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阐明了易混淆疾病的鉴别诊断。本标准除“鉴别诊断”为推荐性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性条款。另外,标准附有3个资料性附录(病原学、流行病学、临床表现)和1个规范性附录(实验室检查及影像学检查),以充分解释,便于诊断。
该标准的颁布实施,为全国各级医疗及疾控机构诊断并殖吸虫病提供了技术规范,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减轻疾病负担都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作者:院办 发布时间:2012-07-31 11: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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