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来源:浙江省医科院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5-29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纪检组(纪委)、组织人事部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县以上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今年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统一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 一、要严格按照《关于改进先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中组发〔2000〕3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工作。要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学习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四川召开的抗震救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学习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增强科学发展观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和全局意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要广泛深入地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二、要把开好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作为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中央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情况,对照检查在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在配车、住房、出国、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切实提出整改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襟怀坦白,不能回避矛盾、脱离实际、空泛议论。 三、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对运用民主测评等方法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进行探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必要的核查。各单位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提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会后15天内上报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年底前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上级纪检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检查,确保会议质量。
中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8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