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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委会工作职责
来源:浙江省医科院   发布时间: 2007-08-21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等现象作斗争。

2、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科学文化技术和健康素质,积极开展有益于女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

3、积极参与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女职工的半边天作用。

4、在党委和上一级女职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具有民主性和代表女职工特点和意愿的工作。

5、加强对女职工权益保护法、新婚姻法的宣传教育,深入持久地做好妇女保健及计划生育工作。

6、积极发现女性人才,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7、积极参与我院文明单位建设,做好妇女工作信息、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

8、做好与党、工、青、民主党派等组织和无党派人士间的沟通、联系,努力完成党委交给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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