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的方针是:预防为主,教育为辅和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三项任务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三项经常性工作
《党章》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07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四个“坚定不移”
解放思想,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坚定不移地为之奋斗。
纪律检查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章党纪,检查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党纪的教育,抓好廉政建设。
三、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实行党内监督。
四、维护党员的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五、受理举报党员违法违纪的来信来访。
六、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