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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离岗退养办事程序
来源:浙江省医科院   发布时间: 2007-08-18
 

一.办事依据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停薪留职、离岗退养管理办法》

二.办事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停薪留职申请表》或《离岗退养申请表》;
2.所在部门签署意见;
3.人事处初审;
4.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再次办理停薪留职者由分管院长审批;
5.停薪留职人员签订协议、交纳相关费用、办理离院手续。

三.时限要求
1.接到完整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或分管院长审批;
2.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或院长审批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责任处室:人事处,联系电话:8821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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