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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院内调动程序
来源:浙江省医科院   发布时间: 2007-08-18
 

一.办事依据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毕业生分配、人员调动工作有关规定》

二.办事程序
1.要求院内流动的职工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部门领导和拟调入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3.人事处初审,交院长审批;
4.审批同意调动的职工持人事处开具的“院内调动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好工作移交手续,并到调入部门报到。调入部门将该职工具体的上班日期通知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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